• 本分署函頒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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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水利署中區水資源分署全球資訊網維護管理作業規定

發佈日期: 2023-12-11

: 發佈單位: 水文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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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5.11水中水字第09916002250號函頒佈
111.6.1水中水字第11116025360號函修正
112.12.11水中水字第11216055140號函修正

一、經濟部水利署中區水資源分署(以下簡稱本分署)為加強本分署全球資訊網(以下簡稱本網站)內容與品質,提供正確、即時、便利、安全之資訊,以維護網站秩序及為民服務功能,特訂定本規定。

二、本網站由本分署水文科負責系統維護管理,各單位負責所轄業務資訊提供與更新。

三、各單位主管為所轄業務資訊提供與更新之當然負責人,並得指派熟悉業務人員為網站窗口聯絡人。

四、水文科為系統維護管理需要置網站總管理人一人,其職責如下:
(一)彙整資料及協調維護廠商維護事宜。
(二)網站之整體運作與管理維護事宜。
(三)輔導業務單位使用網站後端管理程式。
(四)通知及督促各單位修改、更新疏漏、錯誤或過期之網頁。
(五)規劃辦理網站維護人員之教育訓練。
(六)網站年度維護契約採購事宜。

五、各單位窗口聯絡人職責如下:
(一)首頁中轄管業務動態(包括最新消息、採購資訊、水庫水情、電子佈告欄等)之上稿協助與連絡事宜。
(二)轄管網頁內容之正確性及資料更新與連絡事宜。
(三)各單位網頁職責分工如附件1所示。

六、最新消息撰寫原則如下:
(一)由各單位主辦人員自行上稿,分署資訊內網最新消息由單位主管核可後發布,全球資訊網對外最新消息由一層主管核可後發布。
(二)報導已發生之事件;除持續性活動有必要事先公布截止或結束時間者外,不作事前之事件預告。
(三)報導文字應完整、簡潔、扼要,應確認主角、主題、發生之時間、地點等。
(四)報導應輔以代表性照片,最多8張。
(五)以下事件應予報導:

1.本分署舉辦之業務活動,如消防或水庫緊急應變演習、專題演講、工程開工、上樑、通車、竣工等。
2.本分署舉辦與地方互動之活動,如說明會、座談會、公聽會、聽證等。
3.本分署名義參與之對外活動或比賽,如球賽、參訪等。
4.本分署舉辦之宣導活動,如攝影比賽、表演活動、記者會等。
5.上級長官對本分署之視導,或上級機關對本分署之考核評鑑等。
6.本分署參與之地方性活動,或他機關借用本分署場所辦理之活動。
7.於本分署發生之突發事件或災情,如居民抗爭、民眾違規、颱風地震災情等。
8.重要機關團體之參訪等。

七、電子布告欄發布原則如下:
(一)由各單位主辦人員自行上稿,全球網部分單位主管核可後發布,僅發布於分署資訊內網者,分署內各同仁均可發布。
(二)以消息之告知、機關訊息之公開為主,不報導已發生之事件;與社會民眾有關事項應發布於全球網。
(三)全球網部分應發布本分署業務與民眾有關事項,其內容如下:

1.轄區水情重大事件,如停灌休耕等(於行政院核定後發布)。
2.轄管水庫重大營管事項,如因維修需要之停止供水、進出道路封閉等。
3.本分署舉辦與地方互動之重大活動預告,如說明會、座談會、公聽會、聽證等。
4.本分署舉辦之宣導活動預告,如攝影比賽、表演活動、記者會等。
5.本分署舉辦之說明會會議紀錄、簡報等。

(四)分署資訊內網部分,除全球網內容外,可作分署內部訊息公布平台,可發布之內容包括:

1.有關同仁權益之重要公文或規定。
2.分署內規之新訂、修訂或提醒。
3.分署內部事件或活動,如分署內部獲獎或活動之通知及提醒等。

八、採購資訊登錄原則如下:
(一)本項內容分署資訊內網與全球網完全相同,俾了解本分署對外採購最新動態。
(二)應登錄之採購對象及內容如下:

1.經公告程序之採購案自上網招標到決標,於上網後登錄,內容包括開標、議價、決標日期、決標金額、得標廠商及流標、廢標等資訊。
2.公告金額十分之一以上未經公開程序之邀請獨家議價之採購案,於完成議價後登錄,內容包括議價、決標日期、決標金額、得標廠商等。
3.公告金額十分之一以下之小額採購案,免登錄。
4.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案,自上網招商到完成議約、甄審會決議通過,於上網後登錄,內容包括資格審查(開標)、議約(議價)、甄審會決議(決標)日期、契約金額(決標金額)、最優申請人(得標廠商)等。

九、「本分署出版品」與「相關報告」分工與處理原則如下:
(一)除鳥嘴潭人工湖或大安大甲溪聯通管工程計畫相關報告由工務科或計畫科自行上稿建檔外,餘統一由經管科辦理。
(二)經管科負責圖書室相關報告之掃描與建檔(含鳥嘴潭人工湖及大安大甲溪聯通管工程計畫相關報告);各管理中心負責收集齊全所轄水庫早期相關報告。
(三)以下報告應掃描建檔:

1.正式出版有申請GPN或ISBN者。
2.正式出版但無申請GPN或ISBN者,如早期報告。
3.非正式出版、無申請GPN,但有印刷成冊具參考價值之行政計畫書,如報院核定之重大計畫工程計畫、各次修正計畫等。

(四)以下資料不掃描建檔:

1.獨立之設計圖冊,其為報告之附冊者亦同。
2.報告附冊或成冊附錄,為報告附屬紀錄資料者,如環境影響說明書或監測報告之監測紀錄等。
3.行政文件,如預算書、委託計畫書、技術規範等。
4.招標招商文件,如投標須知、申請須知、契約書等。

十、水庫水情資料分工與處理原則如下:
(一)經管科負責首頁「中區水庫水情」每日資料之確認。
(二)各管理中心負責所管水庫每日營運資料之確認。
(三)水文科負責「中區水庫水情中心」及管理中心首頁「即時水情」傳訊與運作正常。

十一、秘書室應隨時注意「為民服務」內之意見信箱情形,應即時收集外界意見,交由權責單位處理。

十二、各單位應就所發布資料及所管網頁內容隨時上網瀏覽,遇有不合時宜或內容不當者應即時處理更新,確保各網頁之「更新日期」於最近三個月內。

十三、各重大工程專屬網站之維護管理作業,由各主辦業務科室辦理。
十四、本網頁於每年底進行總檢討,除就網頁功能增修研議外,對網頁資訊內容維護優良之單位提報敘獎,對網頁內容不全、不當或錯誤造成機關困擾與外界誤解者,則將依情節輕重提報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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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網站維護分工表11212奉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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