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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甲溪水資源館參觀須知

  • 資料來源石管中心
  • 日期2019-10-24

本館開放時間為每星期二至星期日(星期一、除夕及年初一、初二休館),每日上午九時至下午四時三十分,為維護良好的參觀品質,進入本館時請配合以下事項:

一、本館全面禁菸、禁食口香糖及檳榔。
二、館內禁止飲食,請勿攜帶食物或飲料進入。
三、禁止穿著裝有輪子(含溜冰鞋、直排輪)的鞋子入館。
四、請勿攜帶動物、家畜或其他寵物(導盲犬除外)入內。
五、請勿隨地吐痰、便溺、亂丟垃圾及製造環境髒亂。
六、請勿赤膊或做出其他不雅、違反善良風俗行為。
七、請勿酗酒、攜帶違禁品或危險物品入內。
八、館內不開放拍攝婚紗照、藝術照及商業用途之攝、錄影。
九、館內請勿追逐嬉戲、喧嘩及滋事。
十、傳染病或無醫療人員(或看護)陪同之特殊疾病或重病病患者,本館得予制止、拒絕入館或勒令離館。
十一、請珍惜使用館內各項設施,如有攀爬、蓄意破壞、偷竊展示設備及周邊相關用品者,本館得提出刑事毀損及偷竊等告訴,並請求民事損害賠償。
十二、如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事變發生時,本館得停止開放部分或全部設施。
十三、參觀時如遇任何問題, 可尋求導覽人員協助。
十四、本館設有哺乳室,若有需求請洽服務台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