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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公佈欄
發佈日期: 2018-09-27
發佈單位: 工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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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案標租場址N14~N19跌水工之土地為河川公地,各場址均由得標廠商為申請人,如依相關規定辦理申請使用需繳納任何費用,概由廠商自行負責。本局僅配合提供設置場地及同意使用相關文件,並依約向得標廠商收取權利金。
二、標案案號:CMC-108-009
三、公告日期:修正公告日期:107年10月22日(原公告日期107年9月27日)
四、截止投標日期:107年11月13日上午10時(原截止投標日期107年10月30日上午10時)
五、開標時間:107年11月13日上午11時(原開標時間107年10月30日上午11時)
六、開標地點:台中市霧峰區吉峰里峰堤路195號(本局1F開標室)
七、收受投標文件地點:台中市霧峰區吉峰里峰堤路195號
八、押標金金額:30萬元
九、履約保證金60萬元。
十、廠商資格:投標廠商須為依法登記有案之公司,其營業項目登記需包含以下至少一種:「乙級以上電器承裝業(E601010)」或「能源技術服務業(IG03010)」或「再生能源自用發電設備業(D101060)」;電器承裝業者需檢附乙級以上電器承裝業登記執照。其餘資格文件詳如投標須知第六及七點。
十一、領標方式:招標文件採電子領標方式,請廠商自公告日起自截標日止,逕至本局(https://www.wracb.gov.tw/)首頁>電子公佈欄下載。
十二、招標方式:本案無廠商家數之限制,倘僅有一家投標,其所投標內容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者,亦得開標、決標。
十三、租賃標的所在地:集集堰北岸聯絡渠道N14~N19跌水工場址共計6處,詳租賃標的清冊(如投標須知附件1)
十四、現場查看時間:租賃標的之現況由投標廠商於投標前自行赴現場勘察,瞭解租賃標的之現況,俾對本案有深切瞭解(如投標須知第三點)。
十五、(1)本標租之標的,其租賃期間以決標次日起算9年。
(2)於決標次日起500日曆天內,承租廠商應至少完成1處跌水工發電設備建置,且裝置容量須達各跌水工合計投標設備裝置總容量,完成投標設備裝置總容量的認定為系統至少須完成併聯試運轉。(詳如投標須知第八點)。
十六、餘詳投標須知、投標須知補充說明、契約書稿等招標文件。
十七、如有任何疑問,請於辦公日上午9時至下午4時,洽本局集集攔河堰管理中心賴正哲先生,連絡電話:049-276403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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