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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2018-01-05
發佈單位: 資產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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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建立內外兼具之預防網絡,樹立廉能之全民共識及社會價值,確保鳥嘴潭人工湖計畫用地執行過程行政透明、廉能,有效達成「乾淨政府、誠信社會」目標。本局陳局長於106年12月11日~12月15日9場用地協議價購會議辦理完竣後,率本局政風室及資產課同仁於106年12月21日上午前往南投地檢署拜會,由吳主任檢察官怡盈及林主任檢察官宏昌接待,雙方進行跨域溝通管道,促進司法與行政積極合作。
會中除敘明不動產估價師嚴謹採購過程、估價師公會之協審、本局嚴守中立、不干擾估價、不影響價格之立場,以確保估價之專業及客觀外,並說明,為利國家重大建設工程之推動,本次定價係參考南投縣政府所送地價評議委員會106下半年度評定通過之「徵收補償市價」及不動產估價師查估之市價,依行政裁量擇對民眾有利方式定價,並加發的施工獎勵金每公頃120萬元(每平方公尺120元),以確保需地機關及農民雙贏目標等交換意見。另為保護查估資料之個資及私人財產,只許個人調閱其本人之估價結果;南投地檢署肯定本局堅守法律程序及行政裁量之烏溪鳥嘴潭人工湖用地協議價購業務措施。
前為順利推動前瞻計畫「烏溪鳥嘴潭人工湖工程計畫」,中區水資源局陳弘凷局長於106年9月6日與南投地方法院檢察署楊秀蘭檢察長聯合簽署廉政協定,建立促進工程品質、提升廉政效能合作機制,結合司法單位資源力量與社區民眾、承攬廠商等進行跨領域監督機制。此次辦竣用地協議價購會議,陳局長即主動拜會南投地檢署,進行跨域溝通,促進司法與行政積極合作,強化機關廉政作為,落實風險管控機制。期透過互相合作,讓公務員更勇於任事,公務推動順利安心,建立優質、專業、效能公共建設典範。
水利署中區水資源局發言人:顏副局長詒星
辦公室電話:(04)23320579轉1203、行動電話:0928456209
承辦單位:政風室主任劉銀河、資產課課長徐庭儀
辦公室電話:(04)233320579轉2321或1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