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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區水資源局召開湖山水庫水質水量保護區(阿里山鄉)地方說明會 聽取民眾意見

發佈日期: 2017-11-16

發佈單位: 經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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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區水資源局召開湖山水庫水質水量保護區(阿里山鄉)地方說明會 聽取民眾意見

  中水局於1061116日召開「湖山水庫水質水量保護區劃設—阿里山鄉」地方說明會,在會議過程中除了回應歷次說明會民眾所提出之疑義,以及對於水質水量保護區劃設後禁止或限制貽害水質水量之行為與保育回饋費運用方式說明之外,同時聽取地方民眾意見,作為未來公告作業參考。

  自105年起持續辦理湖山水庫水質水量保護區劃定作業,已召開多場說明會積極向地方進行溝通及說明,期能儘早完成保護區劃定與公告作業,以提供民眾質優量穩水源。在相關單位的努力下,經濟部於106124日依自來水法公告「湖山水庫水質水量保護區」,含括湖山水庫庫區及越域引水口桶頭攔河堰以上之南投縣竹山鎮、雲林縣斗六市及古坑鄉範圍,透過自來水法及相關法規規定,禁止或限制保護區範圍內貽害水質水量之行為。另未公告之嘉義縣阿里山鄉、梅山鄉及竹崎鄉範圍,因劃定過程所遭遇困難需要務實處理,包含需踐行原住民族基本法規定、上游地區從來使用之輔導、治理及管理分工協調等,確實需要時間再溝通說明並與相關機關合作推動,除按所提計畫推動,並需持續邀請相關利害關係人積極溝通、說明。

  今(16)日於阿里山鄉公所再次舉辦地方說明會,參加人員包含陳明文立法委員服務處簡文化主任、石信忠議員、杜力泉鄉長、村長與劃定鄉鎮民眾共約30餘人,表示相當關切湖山水庫水質水量保護區劃設議題,擔憂公告保護區限制地方發展,並期望政府能夠聽取當地民意並以當地民意為依歸,在未取得共識前,勿貿然公告水質水量保護區範圍。

  中水局在會中說明水質水量保護區劃設後除依照既有法令規範開發行為,增加限制設立污染性工廠、垃圾掩埋場、焚化爐及以營利為目的之飼養家禽、家畜等鄰避設施與污染水質行為,亦對前次說明會民眾所關切對國有林地解編、經營民宿、種植行為等是否造成影響具體回應,希望能藉由持續說明、溝通的方式,讓民眾能夠完整地瞭解劃設保護區所帶來的影響;亦說明因受限者補償而訂有水源保育回饋機制,由徵收保育回饋費專攻在保護區內辦理水資源保育、居民公共福利回饋及受限土地補償之用。因水源保育關乎民眾用水品質,除將持續向保護區民眾溝通、說明,在未完成保護區全區公告前,中水局將持續偕同相關機關推動水庫集水區保育治理、削減污染源與水質監測工作,以落實保護水庫水源。

 

水利署中區水資源局發言人:顏副局長詒星

辦公室電話:(04233205791203、行動電話:0928456209

承辦單位:經管課課長董士龍

辦公室電話:(042333205792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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