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臺中地區水源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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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地區水源調度

 

水源調配小組作業要點

 

「臺中地區水源調配小組」設置要點

一、經濟部水利署中區水資源局(以下簡稱本局)為調配大臺中地區各標的用水,促進水資源之有效運用,特成立「臺中地區水源調配小組」(以下簡稱本小組)負責執行之。

二、本小組置召集人一人,由本局副局長擔任,委員十人,由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台灣電力公司)、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台灣自來水公司),各指派二人擔任,農田水利署臺中管理處、臺中市政府、苗栗縣政府、本局石岡壩管理中心、鯉魚潭水庫管理中心及經管課各指派一人擔任。各單位應另指派一人擔任聯絡員,專責平日資訊之傳遞聯繫。

三、本小組任務如下:
(一)合理分配水源水量,有效運用水資源。
(二)各標的用水計畫之審議。
(三)水源調配計畫之審議與執行。
(四)用水之協調聯繫及紛爭之仲裁處理。
(五)其它有關水源運用調配相關事項。

四、各單位之職責如下:

(一)台灣電力公司
1、提供所轄蓄水庫之蓄水資料、發電用水情形及相關之水文資訊。
2、配合下游用水需求,適量調節上游水庫發電放水量。

(二)台灣自來水公司
1、提報公共給水之需水量。
2、供水計畫之研擬與供水情形之簡報。
3、每日十時前提報前一日實際取水量。
4、節約用水措施之宣導與執行。

(三)農田水利署臺中管理處
1、提報灌溉需水量。
2、灌溉計畫之研擬與灌溉情形之簡報。
3、每旬提報各圳實際取水量。
4、各圳之分水調節與灌溉管理。

(四)縣市政府
1、反應地方民眾之需求事項。
2、協助配合決議事項之執

(五)中區水資源局
1、彙整水文、水量資訊及各標的用水供需情形。
2、水源調配計畫之研擬。
3、石岡壩與鯉魚潭水庫水量調配之執行事項。
4、決議事項之追蹤協調與聯繫。
5、本小組幕僚作業事項。

五、用水發生爭議時,由本小組召集相關單位協議處理之;其協調不成時,得函報經濟部水利署邀請有關單位再行協商。

六、本小組每二個月定期召開會議一次,緊急或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

七、本小組成員均為兼任無給職。

八、本小組所需經費,由本局相關經費籌措支應。

九、本要點經本局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調配小組名單

「台中地區水源調配小組」委員名單
單位 職稱 姓名 備註
水利署中區水資源局
副局長
潘禎哲
召集人
水利署中區水資源局
課長
李政忠
經管課
水利署中區水資源局
主任
鍾清源
鯉魚潭水庫管理中心
水利署中區水資源局
主任
陳贊文
石岡壩管理中心
台灣電力公司
調度監
林昭琦
調度室
台灣電力公司大甲溪發電廠
副廠長
王義燾
 
台灣電力公司卓蘭發電廠
廠長
蔡又年
 
台灣自來水公司
處長
陳文祥
 
台灣自來水公司第四區管理處
副處長
張裕浩
 
農田水利署臺中管理處
組長
謝明陽
管理組
臺中市政府經發局
科長
鄭錫禧
苗栗縣政府
科長
丁美君
農業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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