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區方式與調配小組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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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區方式與調配小組沿革

台灣地區水資源開發利用區分別為北、中、南、東四個區域,依用水區分可再細分為18個用水分區。本局自87年改制後負責中部區域包括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等五個用水分區之水資源營運。為協調各標的用水調配,於民國89年先後成立「田美攔河堰水源運用調配小組」、「大台中地區水源運用調配工作小組」及「濁水溪水源調配協調工作小組」,由於91年枯水期降雨稀少,河川流量異常乾枯,為因應枯旱用水調度,於91年成立「苗栗地區水源調度協調會報」、「大台中地區水源調度協調會報」及「彰雲投地區水源調度協調會報」。於94年重新檢討分區畫分,依供水設施、實際運作於及枯旱預警之關聯性,94年起更改各小組名稱為「苗栗地區水源調配小組」、「台中地區水源調配小組」及「彰雲投地區水源調配小組」。其本上是將中部區域分成「苗栗地區」、「台中地區」及「彰雲投地區」等三個分區有效進行水源調配。

 

一、苗栗調配區沿革

永和山水庫完工後,台灣自來水公司與苗栗農田水利會即成立田美攔河堰管理小組,為有效調配中港溪水源及合理調配永和山水庫水源及引蓄苗栗水利會灌區用水量,於89年成立「田美攔河堰水源運用調配小組」,苗栗地區水源非限於田美攔河堰與永和山水庫而已,包括明德水庫、大埔水庫及臨時地下水井等共同聯合調度,為因應91年枯旱水源調配,於91年成立「苗栗地區水源調度協調會報」,於94年重新檢討分區畫分,依供水設施、實際運作及枯旱用水調配,94年起更名為「苗栗地區水源調配小組」。

二、台中地區水源調配小組沿革

88年因921大地震地發生,造成中部地區陷入緊急停水狀態,為協調大台中地區水源運用調配事宜,於88年11月成立「大台中地區水源運用調配小組」,本小組完成階段性任務後撤除,本局為接續運作調配大台中地區各標的用水,促進中區水資源之有效運用,於89年7月成立「大台中地區水源運用調配工作小組」負責執行之。由於91年為因應枯旱用水調度,串聯大台中地區水源運用調配工作小組運作機制,於91年將小組更名為「大台中地區水源調度協調會報」,於94年重新檢討分區畫分,依供水設施、實際運作於及枯旱用水調配,94年起更名為「台中地區水源調配小組」。

三、彰雲水源調配沿革

台灣光復後,由各水利組合演變至今之彰化、雲林農田水利會及台灣省政府水利處共同組成分水隊,但從86年起為調配雲林離島基礎工業區用水,於86年將分水隊更名為「濁水溪集集共同引水配水隊」,後因,為因應枯水期用水不足,協調濁水溪上游台電公司配合下游需求放水,於89年成立「濁水溪水源調配協調工作小組」,91年為因應枯旱用水調度,串聯彰雲投地區用水需求,於91年小組更名「彰雲投地區水源調度協調會報」,於94年重新檢討分區畫分,依供水設施、實際運作於及枯旱用水調配,94年起更名為「彰雲投地區水源調配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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