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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祀公業之土地該徵收補償費,如何領取?

發佈日期: 2015-08-13

: 發佈單位: 中水分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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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祭祀公業所有者,如規約有明確規定者,從其規約;規約無明確規定者,依下列方式辦理:祭祀公業已選定管理人,且經備查有案者,得由管理人切結由其領取補償費未受規約或派下決議限制並檢具相關證明文件,經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查證其管理人備查文件無誤後,由管理人領取。但如有派下員提出異議
者,應由管理人就領取被徵收土地補償費事宜召開派下員大會,以多數決授權由管理人領取。祭祀公業管理人之權限如有爭議,且已繫屬法院者,應俟法院判決確定後,再行處理。祭祀公業未選定管理人者,應經派下員全體(即公同共有人全體)之同意,始得領取補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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