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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民國105年12月13、14日辦理「大安大甲溪水源聯合運用輸水工程計畫」公開說明會

發佈日期: 2016-11-16

: 發佈單位: 計畫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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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公告民國105年12月13、14日辦理「大安大甲溪水源聯合運用輸水工程計畫」公開說明會,敬邀各單位代表、當地居民及有關團體參與及表達意見,以提供本工程計畫進行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作業參考。

依據:
一、本工程計畫經民國102年9月9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第244次會議決議,應繼續進行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爰此,依據「環境影響評估法」第8條第1項第2款及施行細則第20條規定將環境影響說明書公開陳列於開發行為所在地及附近處所,以供公眾閱覽,陳列時間為民國103年5月6日至103年6月5日止。
二、前項陳列期滿後,依據「環境影響評估法」第8條第2項、「環境影響評估法施行細則」第22條及「環境影響評估公開說明會作業要點」之相關規定,已於103年6月22、23日舉行公開說明會。惟本工程計畫受時空環境變異影響將以調整路線方案進行二階環評作業,故再次召開公開說明會。

公告事項:
一、開發單位:經濟部水利署。
二、開發行為之名稱:大安大甲溪水源聯合運用輸水工程計畫。
三、開發行為內容摘要:
(一)為提升大臺中地區供水及水源調度能力,建構完整水源備援設施,以穩定供應大台中地區目標年(民國110年)公共用水,乃推動辦理本工程計畫。
(二)本工程計畫原規劃分別自石岡壩右岸及鯉魚潭水庫引水至后里地區淨水場,工程內容包括取水口輸水隧道輸水管配水池及退水路、其他附屬工程等。此計畫可聯通大安溪及大甲溪水源,於豐水期充份利用大甲溪川流水源,並儘可能將大安溪水源蓄存於鯉魚潭水庫於枯水期再由庫水供應,以達真正聯合運用,發揮二流域水資源特性互補之功效。且與台中水利會后里圳串接,可附加提昇后里灌區用水穩定。然受后二淨水場因環境影響評估決議於原址不宜開發,原選場址附近亦無適當之土地可替代影響,經重新評估後,將以調整路線方案-「大甲溪左岸輸水專管」進行二階環評作業,故再次召開範疇界定前公開說明會以利民眾了解。
四、開發場所:苗栗縣三義鄉、台中市后里區、石岡區及豐原區。
五、會議時間及地點:
(一)民國105年12月13日(星期二)下午2時假臺中市豐原區朴子里活動中心(地址:台中市豐原區豐勢路二段535巷119號)舉行。
(二)民國105年12月14日(星期三)上午10時假臺中市后里區立活動中心(地址:台中市后里區文化路32號)舉行。
六、公告處所及時間:本說明會舉行日10日前,刊登本公告於新聞紙,並張貼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經濟部水利署、苗栗縣政府、臺中市政府、苗栗縣政府環境保護局、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苗栗縣三義鄉公所、臺中市后里區公所、臺中市豐原區公所、臺中市石岡區公所、臺中市后里區墩東里辦公室、臺中市后里區廣福里辦公室、臺中市豐原區朴子里辦公室、經濟部水利署中區水資源局、石岡壩管理中心、鯉魚潭水庫管理中心等地,該公告並張貼至說明會當日為止。
七、會議方式:計畫說明、意見徵詢及討論。
八、邀請之機關、人員:行政院國家發展委員會、科技部、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經濟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科技部中部科學園區管理局、交通部運輸研究所、內政部營建署、臺中農田水利會、經濟部水利署、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苗栗縣政府、臺中市政府、苗栗縣議會、臺中市議會、苗栗縣政府環境保護局、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苗栗縣三義鄉公所、苗栗縣三義鄉民代表會、苗栗縣苑裡鎮公所、苗栗縣通霄鎮公所、苗栗縣銅鑼鄉公所、苗栗縣大湖鄉公所、苗栗縣卓蘭鎮公所、苗栗縣三義鄉鯉魚潭村辦公室、臺中市后里區公所、臺中市東勢區公所、臺中市外埔區公所、臺中市神岡區公所、臺中市豐原區公所、臺中市石岡區公所、臺中市新社區公所、臺中市和平區公所、臺中市潭子區公所、臺中市后里區義德里辦公室、臺中市后里區義里里辦公室、臺中市后里區公館里辦公室、臺中市后里區廣福里辦公室、臺中市后里區泰安里辦公室、臺中市后里區后里里辦公室、臺中市后里區仁里里辦公室、臺中市后里區墩北里辦公室、臺中市石岡區石岡里辦公室、臺中市豐原區東湳里辦公室、臺中市豐原區朴子里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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