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轄管水庫公告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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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山水庫蓄水範圍及其申請許可事項

發佈日期: 2016-06-20

發佈單位: 湖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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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105年3月1日經授水字第10520202120號函公告


一、湖山水庫(以下簡稱本水庫)之管理機關為經濟部水利署中區水資源局(以下簡稱中水局)。


二、湖山水庫蓄水範圍包括:
(一) 水庫蓄水設施:滿水位標高211.5公尺與其迴水所及蓄水域、蓄水相關重要設施(大壩、溢洪道、取水工、出水工、穩壓池、管理中心及雜填區)之土地與蓄水域周邊必要之保護範圍;其範圍之行政轄區屬雲林縣斗六市及古坑鄉,面積約354.94公頃,蓄水範圍重要設施周圍限制活動區域面積約23.65公頃,詳如附圖。
(二) 水庫引水設施:滿水位標高222公尺與其迴水所及蓄水域、相關重要設施(桶頭攔河堰主、副堰、兩岸防洪構造物及沉砂池)之土地與蓄水域周邊必要之保護範圍;其範圍之行政轄區屬南投縣竹山鎮,面積約17.74公頃,蓄水範圍重要設施周圍限制活動區域面積約2.57公頃,詳如附圖。


三、本水庫蓄水範圍內為下列使用行為,其行為人應向中水局申請許可,但以屬政府政策事項或公共利益者為限:
(一) 施設建造物:
1、許可活動範圍:本水庫限制活動區域外之經劃定公告蓄水範圍內,詳如附圖。
2、許可方式:由行為人依水庫蓄水範圍使用管理辦法第8條規定檢附申請書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向中水局申請許可。
3、受理申請期限: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 變更地形地貌:
1、許可活動範圍:本水庫限制活動區域外之經劃定公告蓄水範圍內,詳如附圖。
2、許可方式:由行為人依水庫蓄水範圍使用管理辦法第9條規定檢附申請書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向中水局申請許可。
3、受理申請期限: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 行駛船筏、浮具:
1、許可活動範圍:本水庫限制活動區域外之經劃定公告蓄水範圍內,詳如附圖。
2、許可方式:由行為人依水庫蓄水範圍使用管理辦法第14條規定檢附申請書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向中水局申請許可。
3、受理申請期限: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4、限制事項:
(1) 動力船筏、水上機車、手划船總量管制8部。
(2) 其他未盡事項應遵照交通部頒訂船舶法、小船管理規則等相關規定辦理。
(四) 水域水面使用:
1、許可活動範圍:本水庫限制活動區域外之經劃定公告蓄水範圍內,詳如附圖。
2、許可方式:由行為人依水庫蓄水範圍使用管理辦法第16條規定檢附申請書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向中水局申請許可。
3、受理申請期限: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4、限制事項:嚴禁任何污染水質及影響營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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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山水庫蓄水範圍公告圖1
湖山水庫蓄水範圍公告圖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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