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轄管水庫公告事項
發佈日期: 2024-06-04
發佈單位: 鯉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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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5.23水中鯉字第11331014380號函頒佈
一、 為促進本分署鯉魚潭水庫管理中心(以下簡稱鯉管中心)宿舍之有效妥善管理及充分利用,特訂定本注意事項。
二、 本注意事項所稱宿舍為鯉管中心獨棟式宿舍,分上、下棟,但因本分署業務需要,得優先保留上棟供公務使用,不對外開放。
三、 本宿舍申請適用對象如下:
(一) 經濟部水利署及所屬機關。
(二) 本分署所屬員工(含眷屬)暨退休人員。
四、 為便於宿舍管理及清潔維護,除機關出具公文洽借者外,酌收清潔費,每間房每日400元(每棟宿舍8間房,兩棟共16間房,均為2人房),該費用解繳本分署水資源作業基金。
五、 宿舍申請住宿手續,依下列方式辦理:
(一) 因公務需要者,由所在機關10天前出具公文,由本分署鯉管中心受理函復。
(二) 經濟部水利署及所屬機關或本分署所屬員工暨退休人員,非公務需要者,由本分署員工(或代理)以內簽方式申請核准後,逕至秘書室繳費。
六、 住宿者當日應出示身分證件(或清潔費收據),洽鯉管中心值班人員領取鑰匙。
七、 住宿人員應注意事項:
(一) 本宿舍不提供盥洗用具(毛巾、牙膏、洗髮,香皂等)
(二) 愛惜房間各項公共設備(物品),損壞當賠償之。
(三) 不得在房間內喧囂、飲酒、聚賭或不當行為。
(四) 離去時通知管理人員檢視並歸還鑰匙。
(五) 住宿者於當日15時進住,翌日12時前離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