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攔河堰及附屬工程

  • 資料來源中水分署

1.蓄水兼沉砂:
     非汛期(每年10月~翌年5月)弧形閘門關閉,形成容量約1 ,000萬公噸的水體,此蓄水於河川逕流不敷下游需求時供調度使用,其空間亦可作為上游發電水庫尖峰發電調節池,另外,此蓄水區亦為大型沉砂池,估計濁水溪枯水期逕流經過庫區沉澱後,其他防砂措施運轉操作頻率將大為降低。

     汛期因濁水溪基流量已可大致滿足用水需求,為利洪水洩洪及排砂操作,此時期攔河堰可以不予蓄水。但因集集計畫係兩岸各設進水口,為避免上游主槽偏向單側,致另一側進水口取水受影響,故於溢洪道左右側各四道設二公尺高調節閘門,當進入汛期此調節閘門關閉,弧形閘門懸吊不使用,未設調節閘門之弧形閘門仍關閉,使豐水期保持有二公尺之蓄水。此二公尺之蓄水區除使兩岸進水口正常取水外,另可使上游河川逕流於此沉砂。

 

放流排砂圖

2.放流排砂:
     濁水溪逕流每年約60億公噸,集集計畫調度使用約20億公噸,估計每年約40億公噸水須放流,此放流量大部分係汛期暴雨,河川逕流超過下游需求時由攔河堰閘門操作排放。放流基本上可分兩種型態,一為豐水期河川逕流量大於需求量之調節性放水,另一為洪水期之排洪。

 

     濁水溪逕流造槽流量約600~800cms,依過去水文分析,將洪水定義為流量大於1,300 cms,此時因有效雨量已足,故洪水期基本上進水口不取水,換言之,於洪水期可將攔河堰閘門全開洩洪,此時,除將濁度甚高之水流排放至下游外,另因洪水之沖刷能力頗大,可將庫區淤砂連帶沖至下游,而恢復原蓄水庫容,當洪水消退至某一流量後,再將閘門放下,進行蓄水操作,如此攔河堰庫容將可永續利用。

3.截砂取水:
     集集攔河堰之進水口取水閘門分上、下兩層,一般情況下使用上層閘門取水,主要係配合水庫水位高度以引取較佳原水。排砂道閘門底EL197.0公尺,距汛期正常蓄水位EL205.5公尺,相差8.5公尺,亦為正常水位時,進水口前之水深為5.8~8.5公尺,且設計取水流速不得大於1.0m/sec,此流況可使推移質不進入排砂道,另進入排砂道之懸浮載因自重而開始下沉,而上層閘門係引取水位在EL:204.0以上之水體,為較潔淨之表層水,且不致破壞EL204.0以下水流沉澱功能。當排砂道淤積達設計高度時,則利用豐水期或洪水之退水期,將排砂閘門開啟進行排砂,排砂時則不取水。

4.沉砂池:
     集集攔河堰蓄水兼沉砂、放流排砂、截砂取水等措施運轉得當,基本上河川之砂石不致進入取水口。惟濁水溪以「濁」聞名,水利工程考慮之因素多變複雜,亦非容易可掌控,故設計運轉常考量最惡劣之狀況下,尚能滿足規劃設計所訂之機能。經檢討,考量不良天候狀況如仍需取水,或可能發生不良操作,及供水目標有自來水與工業用水,要求供水品質較高,故仍比照一般渠首工設計原則,設置沉砂池。

     另為避免長42公里之工業用水專用管路送水至麥寮,管路淤塞斷水及減低工業用水再處理水質之成本,另於輸送專管入口(雲林縣林內鄉)增設沉澱池。

工業用沉澱池
工業用沉澱池

控制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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