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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厝圍堤水門操作規定

  • 資料來源中水分署
  • 日期2019-10-24

103年5月29日核定

一、本圍堤水門位於大甲溪左岸長庚橋旁,為臺中市石岡區林厝里重要排水水門,由經濟部水利署中區水資源局,負責維護操作管理。

二、本圍堤相關設施及其所設水門如下:
(一)圍堤高程:標高二百八十˙五公尺。
(二)箱涵排水閘門:寬一˙O五公尺,高一公尺,2門。
(三)崁腳溝排水閘門:寬三˙四O公尺,高二˙五六公尺,1門。

三、箱涵排水閘門操作規定如下:
(一)平時運轉時,排水箱涵出口設有自動閘門,排水箱涵閘門平時維持全開,排水由自動閘門控制。
(二)防洪運轉時,當自動閘門故障溪水有倒灌之虞,關閉排水閘門,圍堤內排水由抽水站抽排。
(三)當大甲溪水消退,研判洪峰已過,此時大甲溪水位降低比堤內排水箱涵底部低時,閘門全開。

四、崁腳溝排水閘門操作規定如下:
(一)平時閘門全開,以利堤內崁腳溝之水量,順利排出至大甲溪。
(二)防洪運轉時,當颱風、大雨、豪雨等情況造成大甲溪水暴漲且有倒灌之虞時,且當水位達標高二百七十六˙三公尺時,閘門關閉防止溪水倒灌。
(三)當大甲溪水位降至標高二百七十六˙三公尺公尺以下,且降雨量及大甲溪水位降低,研判洪峰流量已過,閘門全開,使堤內嵌腳溝及滯洪區蓄積之水量,經由排水路順利排出堤外至大甲溪。

五、崁腳溝、箱涵排水閘門,得以現場及遙控兩種或其任一電動操作設備為之。

六、圍堤各水門操作情形應予記錄。